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2)
  
  
   时间:2016-09-18 09:11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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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应互不影响,这样,一个措施失效就不会使另一个也失效。 鉴于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同时失效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不需考虑,但应
  
  
   
    
     
       
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应互不影响,这样,一个措施失效就不会使另一个也失效。  
鉴于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同时失效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不需考虑,但应认定其中的一项防护措施仍保持有效。  
使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即双重绝缘,是这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的例子之一。  
3.2.2 由一个加强的防护措施提供的防护  
加强的防护措施在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时应能保证在比为该设备规定的条件严酷得多的情况下不会失效。估计这种严酷情况不会经常发生。  
这种加强的防护措施在性能上相当于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  
加强的防护措施的例子有:  
——加强绝缘;  
——保护阻抗器。
4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 (电气)电路(eIectric)circuit  
能流通电流的器件或传导体的配置。(IEV 131—01—01)  
注:参见IEV 826—05—01。  
4.2带电部分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PEN导体。(1EV 826—03—01)  
4.3 危险的带电部分hazardous--Live—part  
在一定的外部影响条件下能造成电击的带电部分。  
4.4 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conductive——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注:在故障情况下,通过外露可导电部分才能带电的电气设备的可导电部分,不视作外露可导电部分。(IEV 826— 03—02)  
4.5 外部可导电部分extraneous—conductivG—part  
不是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电位,通常是地电位的可导电部分。  
4.6 电击eIectric 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IEV 826—03—04)  
4.7 外护物enclosure  
对设备受到某些外界影响和任何方向的直接接触起防护作用的部分。  
4.8 大地earth  
可导电的地层,其任何一点的电位通常看作等于零。(IEV 826—04—01)  
4.9 保护导体Protective conductor  
某些电击防护措施所要求的,用来与下列任何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体:  
——外露可导电部分;  
——外部可导电部分;  
——总接地端子排;  
——接地极;  
——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线接地点。(IEV 826—D4—05)  
4.10 保护联结protective bondiHg  
电气设备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或保护屏障与外部保护导体连接件之间的电气联结,以提供电气连续性。  
4.11 保护屏障protective screening  
用设置导电屏的方法,实现电路与危险带电部分的隔离,该导电屏与外部保护导体连接件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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